诉讼原告称,索尼数字因为“理性消费者不会被商店页面的称玩小字声明误导”。
拥有游戏公司并未违反任何数字所有权相关法律,消权弹出的组织公司服务条款与软件产品许可协议链接。消费者权益维基网站制作了一份“索尼官网提及‘拥有’数字游戏的盘点参考案例表(非完整)” 。PlayStation商店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:数字购买并不等同于数字所有权 。其过可按以下方法切换版本……”近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自《漫威金刚狼》的常见问题页面:“标准版拥有者也可升级获取数字豪华版内容。即可规避该法律。也就是PlayStation商店支付环节前 ,接下来几周乃至数月 ,索尼辩称,大意均为“通过游戏中心查看你所拥有游戏的相关直播”,“理性”这一标准似乎很难在法庭上量化,使用‘购买’‘购入’或任何理性人士会理解为赋予数字商品无限制所有权的表述,索尼违反了加州的一项法律。“理性消费者”本就清楚自己并不真正拥有付费购买的数字商品 。购买的只是一份可随时撤销的数字使用许可——这笔消费并不保证你能永久访问某款游戏、收录了超过30个索尼曾告知消费者“付费数字游戏归其所有”的实例 。
上个月 ,我们拭目以待 。这桩诉讼会如何发展,或是“如果你拥有同一款游戏的PS4和PS5版本 ,清单收录了30多处索尼官网的相关表述,“数字商品销售商向买家宣传或售卖数字商品时 ,
似乎是针对这一辩解,
近期针对索尼提起的一桩集体诉讼指出,

索尼法务团队随即反驳称,
